近日,太原市清徐县一家醋厂用不可用于食醋的冰乙酸勾兑成食醋销往全国被罚百万一案引发关注。
从2020年1月到2021年11月,清徐县X醋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武某,尽管明确知道冰乙酸不能用于食醋,仍然从刘某等人处购买冰乙酸,并将其勾兑成食醋,然后销售到全国各地,总销售额达到675862元。2022年7月,清徐县公安局以X醋业有限公司和武某等14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清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针对本案涉嫌犯罪人员较多,食醋流向地域较广,取证难度较大等特点,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固定完善证据,确保全链条打击犯罪。
2022年10月,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对X醋业有限公司及武某等14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
因本案中的伪劣食醋流窜至全国各地,对广大消费者造成了公共利益损害,因此我们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单位支付1.5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2023年4月,清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X醋业有限公司罚金40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013793元;判处被告人武某等1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均未提起上诉,罚金全部缴纳到位。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