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高法明确:自伤自残威胁对方构成家庭暴力】25日,更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明确自伤自残威胁对方属于精神暴力,而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
今天,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更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其中一起案例显示,李某多次以跳楼、到妻子王某工作场所当面喝下农药等方式进行威胁。为保证人身安全,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李某自伤自残行为会让申请人产生紧张恐惧情绪,属于精神侵害,王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李某对申请人王某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李某骚扰、跟踪、威胁申请人王某。 (央视新闻)
更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对审判实践中常见问题作出回应。此次发布的第一批案例具有以下三方面特征:一是进一步明确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二是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快速反应优势。三是强调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动作用。更高法表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专门就恋爱、交友或者终止恋爱关系、离婚后,纠缠、骚扰妇女的行为明确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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